一、基本概況
五通金融商務區(qū)三期06-11B15地塊中部增補地塊位于廈門市湖里區(qū)金山街道原五通社區(qū)店里工業(yè)區(qū),地塊中心地理位置為東經118.184676°、北緯24.519333°,基于CGC2000 的總用地面積為4425.18m2。調查地塊東南側緊鄰原星光金屬地塊、B15地塊,北側為原店里工業(yè)園區(qū)內部道路,西北側緊鄰B14地塊,南側隔空地為B12地塊,周邊地塊現均為荒地(關閉管理)。地塊早期為耕地,1993 年進行土地平整,之后五通村委會集資陸續(xù)建成店里工業(yè)園通用廠房,用于招商引進項目,主要生產企業(yè)為一些小型加工企業(yè),于2020年完成征遷拆除后進行封閉管理。目前根據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直屬分局提供的調查地塊用地規(guī)劃文件,可知“五通金融商務區(qū)三期06-11B15地塊中部增補地塊”未來規(guī)劃為二類城鎮(zhèn)住宅用地(R)。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9年1月1月起施行)第五十九條“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(guī)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”。為此,2024年6月廈門市湖里區(qū)人民政府金山街道辦事處委托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廈門宏業(yè)有限公司開展對本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。在初步調查成果的基礎上,于2025年2月委托廈門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,對本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工作。
二、地塊采樣檢測結論
本地塊內共布設47個土壤柱狀樣,監(jiān)測項目為錳、銅、鎳、鋅、鎘、鉻、砷、六價鉻、汞、鉛、氰化物、石油烴C10-C40、多環(huán)芳烴(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苯并[b]熒蒽、苯并[k]熒蒽、?、二苯并[a, h]蒽、茚并[1,2,3-cd]芘、萘)、 揮發(fā)性有機物(含苯、甲苯、鄰-二甲苯、間,對-二甲苯、乙苯、苯乙烯、三氯乙烯、1,1,1-三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四氯乙烯、四氯化碳)、甲醛、pH、順式-1,2-二氯乙烯、反式-1,2-二氯乙烯,共計35項。評價采用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其中未做規(guī)定的項目參照深圳市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/T 67-2020)中第一類用地的篩選值。
現有調查結果顯示,調查地塊土壤中存在四氯乙烯、砷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》(GB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;甲醛超過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/T 67-2020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超篩選值點位共有21個。其中四氯乙烯的超標點位為TR37點位、甲醛的超標點位為TR10點位、TR32點位,為孤立的點位、極個別的超標點位。涉及到砷的超篩選值點位共19個。
詳細調查階段地塊內共布設10個地下水監(jiān)測井(含1個對照點),地下水中監(jiān)測的項目有鐵、鋁、錳、銅、鎳、鋅、鎘、砷、六價鉻、汞、鉛、氰化物、石油烴C10-C40、多環(huán)芳烴(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苯并[b]熒蒽、苯并[k]熒蒽、?、二苯并[a, h]蒽、茚并[1,2,3-cd]芘、萘)、 揮發(fā)性有機物(含苯、甲苯、鄰-二甲苯、間,對-二甲苯、乙苯、 苯乙烯、三氯乙烯、1,1,1-三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四氯乙烯、四氯化碳)、甲醛、pH、順式-1,2-二氯乙烯、反式-1,2-二氯乙烯,共計36項。評價采用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的Ⅳ類標準,甲醛參照《生活飲用水衛(wèi)生標準》(GB5749-2022)進行評價,其余未控制項目參照《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》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進行評價。
根據現有調查成果,地下水中存在鐵、鋁、鋅、錳、pH值、三氯乙烯、1,2-二氯乙烯、四氯乙烯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Ⅳ標準,其余所檢項目均符合相應的標準要求。
三、總結論
綜上所述,該地塊為污染地塊,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質量不能滿足后續(xù)規(guī)劃用地類型下的風險篩選值,對人體健康可能存在風險, 需進一步開展風險評估工作,分析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對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徑,評估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的致癌風險或危害水平。